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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水龙头版规

本主题由 潴在发呆 于 2007-11-21 14:20 设置高亮

温州水龙头版规

【1】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会员将对自己发表内容、言论独立承担全部直接及连带责任。发帖前请仔细阅读本论坛规定以及本版版规。
【2】
严禁发布任何有损国家形象、安全、涉及到政治、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其他违反国家
宪法、法律、法规的帖子。不得发表玩弄人民币、国徽党徽等国家特殊标志的帖子。
【3】
禁止发表虚假或煽动性质或歪曲事实的言论以及有地域偏见、影响民族团结的帖子。
本版拒绝政治类话题(包括涉及党政机关、讨论民主、宣扬反日以及两岸关系等等)。
【4】
禁止传销和各类性质的广告(免费域名、网 赚类、拉下线、QQ群、及其它形式的
广告等)。链接指向非本论坛的所有网址,均作广告处理。
【5】
严禁过分血腥、暴力以及过于恐怖、恶心令人反感的帖子,不得在本版发表宣扬迷信、神鬼灵异之类的帖子。
【6】
严禁发表色情帖子,本版不建议进行成人类话题的讨论,主题及回帖中含有过分的成人内容的,将严肃处理。
【7】
尊重他人,理性发言,不得故意诽谤、诬陷他人(如有转帖类一定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来源),严禁相互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讽刺谩骂。禁止自己和煽动其他会员对网友进行地域、民族、性别、疾病等方面的歧视。
发帖标题中不得带有明显不雅语言成分并哗众取宠。尊重他人隐私,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散布涉及他人隐私的资料(个人相片,地址和电话、Email、QQ、IP、账号、密码……等相关资料),此类事情一经发现将严惩。
【8】
请不要在短时间之内发大量的主题贴,以免妨碍大家正常阅读其他帖子。
为了方便大家浏览最近发表的帖子,请大家不要顶起旧帖子(不含回复较多的帖子,特指那些无意义的帖子),所谓旧帖就是指楼主发贴后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帖子。若楼主想关闭自己的帖子,请PM版主。
顶非精华帖者,斑竹将进行处理。同时请不要在灌吧大规模刷屏,避免影响他人阅读帖子。
【9】
纯图片、包含大量图片的帖子请发到贴图版块;求助贴请发百晓版块;相关投诉、建议、等专业主题帖,请到论坛相应版块发表。若发到灌吧,版主有权进行转移。
【10】
论坛一般不允许一贴多发!如发现有在各版块重复发同一贴者,斑竹有权进行删贴操作!
对于利用在各版块发重复贴以获得重复加分的行为,斑竹有权扣回多加积分并萸榻谟腥ㄗ龊笮恚?
【11】对版主有意见的,觉得版主处理不公的,可以在投诉建议区发帖投诉。不得在灌吧发帖辱骂,煽动其它水民恶意灌水





未尽事宜,有待补充!

[ 本帖最后由 潴在发呆 于 2008-5-6 20: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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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不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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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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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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