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缘抛下逃走 2007-11-16 11:56
盲点
盲点。一切仍要继续。
那天我站在崖边,
看着这绽放的花朵,绚丽诡异而倔强。
日光在大朵乌云的缝隙里穿梭,忽闪而过。
明朗与阴晦交替变换直至默默落下,终于一切冷却。
于是我疲惫地回过头。消失。
1)盲点。
斑马是看不到正前方的东西的,因为它们的眼球分布在头部的两侧。
它侧过头它发现不远处明澈的溪流,瞳孔反映出阳光照在溪底留下的明亮圆斑。而悲哀的是它永远看不到自己鼻下的嫩草。
寂寞的人群在拥挤,肮脏的地铁站台,插着cd耳机淡漠地望着地铁到来的方向。
那些人的瞳孔和视线在前方,他们的盲点却也在前方。
就像每个人的药不相同,他们的盲点也并不一样。
他们渴望自由而他们必须朝七晚九地演绎繁忙他们必须每天不到七点就来到这里等一刻时的地铁,如果错过是要等到七点四十的下班地铁的,那样他们就会迟到就会得到老板的白眼甚至是一盘爆炒鱿鱼。
所以他们兢兢业业,他们不自由所以他们没有也不会有歌声,仅此而已。
我叫虔冽,站台上的一个。
正在发现自己逐渐在习惯这些繁忙却平庸的生活,我来到这里已经四个月。
城市的地表干净明亮,有着美丽纹路的花岗岩砌边和宽阔的街道暧昧的路灯,而我只能每天以二百四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穿梭在地下黑色的隧道,眼前掠过杂乱拥挤的站台与跛腿乞丐咿咿呀呀的拉小提琴声音。
然后徒步匆匆走到一家很小的连招牌都看不清的单位里上班。
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我是去上厕所。
走近可以看到门口上挂的牌子,斑驳的印下一排暗金字体:XXXX总公司。
我住第三大道毓秀区8号公寓的二十六层,城市的偏西北部。因为两年前城市扩建,市中心南移的缘故,这里的居民都纷纷迁往城市的南部,所以这里的房子大都空着,我也以低廉的价格租到一间二室一厅的起居室。虽然楼层偏高,但是离街道很近。
我记得前两年国家一直开发的是大西北,为什么这里要执意往南开疆动土。
没有事的时候喜欢待在阳台上,于是我每天傍晚可以在阳台上仰望城市边缘的夕阳。
小区里现居的几乎都是清癯的老人,每天早晨会看到他们在广场上打太极拳跳一种不知道名字的舞。有时候会看到几个小孩子在追逐嬉戏,也许是大人们无暇去照顾放暑假的孩子,把他们放到老人家里暂住几天。
2)when the night has come , and the land is dark ,
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 .
well i won't be afraid , no i won't be afraid .
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
stand by me , and darling darling .
when i play my guitar , on the comer of the streets ,
for the people who don't know where to be .
if my hands should grow tired , i'll still sing my song .
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
stand by me , and darling darling.……
…………
音响的声音噶然静止,我回味着,刚刚oasis嘶哑的声音仿佛仍在回荡。
又停电了,城市的边缘总是没有人来搭理,线路已经陈腐不堪,可是仍不见前来人修理。
“该死。”我一边咒骂着电业部门一边取出那张cd,红色的封底,光盘的一面已经被磨出很多划痕。
我叫凝诂。
邮大三年级的学生。住在第三大道毓秀区八号公寓26层阴面。
我经常卧在我的皮质沙发上抱着长毛绒娃娃望着天花板,小仪来家里玩的时候笑我说这么大还玩洋娃娃,我也笑我说我只是想暖和一些。
我的脚踩在木地板上,我赤着脚,感觉有些冷,温度离失的感觉。
我来到窗户边上,傍晚蔼蔼的阳光透过茶色的玻璃在我睫毛上留下咖啡色的眼影。
夏天已经过去,温度开始下降。我看见楼下仅有的两棵菩提树开始落叶子,一片一片往下砸,然后被风吹到停车棚的屋顶上,没有一点重量。
看着看着我忽然有点神经质般笑了起来,然后把手展开,像翱翔在天际的鸟。
小仪对我说凝诂别那样子,你那么漂亮,就是对人太冷漠,来笑一个。
我对着镜子做笑的表情,把嘴咧开,露出牙齿,眼睛眯起来。
我感觉我像动物世界里那只难看的猩猩在对着镜子挤眉弄眼,我感觉到有些反胃。
依恋咖啡的迷人气味和很烫的灌进胃里那种毛孔舒张的感觉。我坐到地板上把咖啡的壶子放到电磁炉上,摁一下开关才想起已经停电了。回头,不小心碰倒了杯子,黑褐色的颗粒撒了一地。
抬头我看到桌子上插着黑色曼佗罗花的瓶子,我把咖啡用凉水冲了倒进花瓶。
3)吱……
日光灯忽然亮了,把房间照的一片惨白,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抓过床头的闹钟。
糟了!又睡过点了。记不起这已经是多少次迟到了,昨天才被那教马哲的秃顶老头儿教训一番,今天又……唉,快走吧……
匆忙梳洗后我冲出房门,急奔电梯,掠过长长的楼廊,不小心胳臂碰到了一个人。
我看着他手里的黑色文件夹张开,白色的a4纸像雪花一般溢出来,一片片飘落到了地上。
摁下电钮,等待,电梯门打开,冲进去。我感觉心脏和胳臂上的铜饰都在哗哗作响。
电梯即将关上的时候,我看见黑色的文件夹也闪了进来,我眼角的余光与他的相对,他窘迫的笑了一下,脸有点红。
“我叫……”我恰到好处的插上了耳机,oasis的歌声把那个男人的介绍溺死在襁褓之中,我看到那个男人的脸又是微微一红。
出了小区我快步走向地铁站,我讨厌尴尬的场面,窘迫的眼神只会让我想到自杀。
地铁只能等七点四十的那一班,反正已经迟到,我豁出去到贩卖机前买了杯热咖啡悠哉悠哉地喝着,该来的终究会来,焦急的等待还不如坐下来静静地品尝咖啡的浓郁。
透过纸杯蒸腾出的热气,我看到那个黑色文件夹也来到了站台。与我的悠闲相比他倒是显得格外焦躁不安,不停地走来走去不停地抬头张望地铁到来的方向不停地看腕上的手表。卡地亚,我喜欢的牌子。
4)七点四十三分的时候终于看到地铁忽悠忽悠地开过来,我连忙钻进去,找个位子坐下,然后开始整理刚刚散落到地上凌乱的文件。
真是倒霉透顶,从昨晚到现在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了,碰上一串的倒霉事情。
昨天在单位忙到下午五点才匆匆忙忙往家赶,走到楼下摁电钮,没反应。天,居然又停电!我站在楼下对着我26楼的房间窗户仰望,谁来救我,26层啊!
累得要死才爬回去,再也不想看什么夕阳了,留在高楼层唯一的优点被我否定,或者说是被这次停电抹杀。
早晨醒来的时候腰酸得厉害,继而发现的是我已经睡过了点,急急抹了把脸便往单位冲,匆忙之中又被一人撞个狗吃屎。令我更加郁闷的是那女孩居然连对不起也不说一声脸也不象征性地红一下。
天气有点阴湿,灰色的云朵笼罩着城市。我望着玻璃前的皮转椅上老板那张胖乎乎的脸。
“虔冽,你又怎么了……”我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真奇怪,明明就知道是迟到了,还来问我。
“你不仅仅是迟到,你影响了整个公司,你……”
只是个迟到而已,又不是派兵攻打伊拉克。心里这么想而已,我只有继续把眼珠子往面前的地板上砸。
“还有你……还有……”老板的嘴巴像是传说中的说唱歌手。
还有我知道,这下栽定了。
我坐在办公室偌大的落地玻璃背后,我把头靠在椅背上仰望天花板。头上是巨大的水晶吊灯,几千颗水钻在灯光下夺目,放射出耀眼的光芒骄傲地不可一世。我看着这些奢侈虚荣的仿制品,然后恶心地想呕吐。
我钻进洗手间,看着一整面都是镜子的墙,我很喜欢,这是我留在这个破单位的理由之一。
镜子中,我看到自己的脸变地陌生,我看到自己每天梳地整整齐齐的头发我看着曾经桀骜不驯的眉头,仿佛隔了几世几百年的样子,变地模糊变地卑劣变地腐朽。我忽然想起曾经那些明朗自信的笑容,它们到了哪里?我扶着洁白的大理石墙壁吐地一塌糊涂,污秽流到地板上,分辨不出哪是眼泪哪是鼻涕,我跪在地上直到嗓子里什么也呕不出来。
虔冽……老板咆哮的声音传进来,公司规定上洗手间的时间不能超过五分钟。
我迅速洗了脸走出洗手间,为了每天不至于只吃令人想吐的方便面我只得这个样子,这也是我留在这个破单位的理由之一。
上帝给了人一个好的胃口和可以品尝地出美味还是残赝的味蕾,是人的福音,也是人的悲哀。
5)虔冽站在花店的门口,花店前摆着大把粉色的郁金香,透明的玻璃长颈瓶子盛满了阳光。
招牌的底色是浅浅的粉色,上面涂鸦着用紫色和白色拼凑成的“Charles”。
玻璃门是敞开着的,虔冽走进去,这家花店里光线很充足,因为在十字路口的一角,索性把墙壁打通两面都装上了玻璃门。阳光透进来照在每一朵花的花瓣上,在露珠上折射出柔和迷离的光泽。一股湿润的味道在空气里蔓延,高高耸起的花枝层层交叠,看不到有人在的样子。
虔冽捧起瓶子中的一大把花,在阳光下小心翼翼地看。
“小心别碰伤了它们的球根!”花丛里忽然来一声清脆的声音,吓!虔冽才注意到那人就站在与自己隔着一捧米色的百合的后面,因为穿着淡色的衣服所以竟然没有辨认出来。
“哦,对不起,我没有看到……”虔冽小声地致歉道。
“没关系的,那把黑曼佗罗花可是娇小姐呢,碰伤一点点球根就会因为涵养不住水分而枯萎的。”
“唔……”虔冽这才意识到手中捧的是一把曼佗罗。说是黑色,其实只是深紫色,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出。在阳光下反射着高贵而恬淡的光芒。
虔冽抬起头打量着眼前这个隐在花丛中的女子,顺便稍微打量了一下店内的摆设。
屋子不大,但是设计却很别致,人能顺顺畅畅地走进花丛里。花的种类很多可是却一点都不给人拥挤的感觉,整个屋子充斥着明亮的阳光。阳性喜光的茉莉和向日葵被摆在最外面,开得正旺。
“欢迎光临,请稍等一下……”她朝虔冽歉意地笑笑说,虔冽看见她正在用小剪刀很细致地剪一束花的根部。
虔冽点点头,放下花继续让自己的目光散步。
店里的墙壁很洁净,角落也没有杂物。不像有些花店的角落里到处是枯萎的花瓣和沾满灰尘的蛛丝,夏天会招徕不少苍蝇光临。老板娘会边吃着炒面边给你包花束,然后用长长的指甲掐掉枯萎变黄的花枝。
墙壁是浅绿色的,很显眼的地方挂着一幅黑白肖像画,二三十岁的样子,稀少但卷曲的头发,是个西方的男子。
他面部稍瘦,苍白,颧骨微微突出,眼眶深陷,但是可以看到他瞳孔里透出的淡淡的忧郁。
肖像的正下方写着:Charles,(1821-1867)。查尔斯?卡瑞尔?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声音好象夹杂着花香,蕴涵着淡淡的湿气。
“请问您是送花给朋友呢还是爱人……”
呵!好厉害的嘴巴,让我挑一个回答。可惜来到这个城市四个月,最熟悉的人是自己的白胖子老板,估计不能称为朋友;爱人?我从学前班开始至今还没有看到过爱人的影子,印象最近的便是幼稚园时候有一小女孩强迫我做她的新郎,因为她太凶太胖所以没人敢跟她结婚玩过家家。
“嗯……那就送给自己吧。”
“送给自己?先生您真会开玩笑。”她的笑容荡漾起来,像花枝拂过湖面。不过她还是继续介绍自己的花,“如果是摆在家里的话就用这些恬淡的郁金香,会显得很雅致,或者是色彩比较委婉和谐的康乃馨,摆在那里都很搭配。阳台上比较适合放那些向日葵。”
“嗯……就这束吧。”虔冽拿起刚刚捧的那一大把黑色的曼佗罗。
她忽然眯起眼睛抬头打量起虔冽,然后高兴地说:“good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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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确实无聊。
我把厚重的随课笔记扔到写字台上,到床上把身体展成一个大字。床头是阿甘跟我用一个星期才拼好的1000块竹林拼图,涂在上面的劣质荧光粉在阴暗的房间里发出微弱的绿光,我讨厌劣质的化学产品因为它对人的皮肤有害,我会离它们远远的,可是这拼图是阿甘跟我一起拼的,我把它摆在床头。
侧过身才发现瓶子里的花已经枯萎,蔫蔫的蜷缩了起来,像失去保护死在襁褓之中的婴儿。
阿甘说凝诂你开心的时候记得对我笑,难过的时候记得看我的笑。
然后我开心地时候就真的傻傻地对阿甘笑一下,难过的时候每次都能看见阿甘冲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抚摸着拼图背后阿甘的黑白照片,这,是阿甘留给我最后的遗物。
曾经一个人说了句很土的话,失去了以后才知道去珍惜。
很多年以后,这句话让我潸然泪下。
眼泪从我的面颊滚烫地滑过,有种身体被迅速抽空的感觉,一直以为自己坚强的不可一世的我现在觉得自己如此的虚弱,虚弱的让我恶心。
淡漠的面具下总会有着受伤的脸。
安妮说,不相信爱情的人,会比平常的人容易不快乐。
我不相信爱情。可是你知道,曾经相信爱情的那段日子里,我同样的不快乐。
阿甘说,其实你一直没有相信过爱情,因为你根本没有爱过一个人所以不会懂得也不会去相信爱过的心情。
我说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喜欢黑色的曼佗罗花,书上说它代表着不可预知的绝望的爱情。
阿甘说我的爱情,是不是也像那黑色的曼佗罗。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衣服,白色的床单,白色的人群,我的瞳孔搜索着你的躯体,我看到突出一块苍白的东西,是你的脚踝,因为死去的时间过长变的浮肿透明。
那天夜里我突然醒来,泪流满面。
原来阿甘,其实我爱你。
7)一个人的日子很单纯的寂寞着,大堆的人中我仿佛总是最孤独的一个。喜欢周杰伦的曲子,却在他的演唱会场里在他快要出现的时候走掉,没有为什么,我只是不习惯那样喧嚣疯狂的气氛。我从骨子不配是那种可以灼伤空气的执着。
小仪说,你该找个人陪你,或者你该答应那些邀你约会的男生。
我说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如果扔给我一片施舍的面包,我不会感激而只觉得肮脏和卑微。
我只会一个人坐在地铁站边喝咖啡,一个人听遥远明媚的民谣吉他。做安妮笔下的薇安,冷漠眼神,穿着黑色的棉布T恤,戴着大串的银镯的女子。走进地铁的时候会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寂寞地回荡在无人的地铁车站。
“六,七,八,九……”小孩子在明亮的地铁站台上跳绳,一个个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傍晚的阳光照进来与灯光和谐的混杂在一起。
我坐在站台的边上喝微热的咖啡,纸杯因为在手里握得太久已经不再有水汽冒出。
我曾对阿甘说,我喜欢7这个数字,因为她是最寂寞的一个。
阿甘笑着对我讲那以后我就叫你小七,呵,笑容以最温暖的方式洋溢开来,将我包裹起来……
吱……刺耳的刹车声把我的目光拉到前方,冰冷的铁轨猛烈地摩擦出激溅的火花,随之而来的是尖叫声,人群混乱起来。我夹杂在喧哗的人群中,看见一只稚嫩的小手,紧紧地握着跳绳的一端。喷射状的血迹,染红了整片地铁,空气中弥漫着红细胞破裂的味道。
孩子的家人赶来了,发出嘶声裂肺的哭喊声,那声音是我从未听到过的绝望。
我走出地铁车站,出了事故当然不可能很快继续的通车。天下起了小雨。
我招手,坐进的士。司机问我怎么了下面出了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一小孩掉下站台被轧死了而已去第三大道毓秀区,我要回家。
坐在车里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影象,像是错杂的回忆的断章。黑白的电影在倒放倒放,苍白的脚踝,支离破碎的身体,血肉横飞。我趴在车上开始呕吐。
司机愤怒地把我赶下车,抓着我的衣领大声的叫骂,然后扬尘而去,溅起一道水花。
我拭去嘴角的残垢,雨水使我头脑清醒。踉跄着走回去,是的,是走回去,我没有坐电梯。在我走到第十三层楼也就是一半的路程的时候,透过落地窗我看到黑色的曼佗罗,朵朵涌簇。
我仰起头眯上眼睛看到模糊的眼泪和柔和的夕阳,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我说,谢谢。
8)那束曼佗罗花果然娇气,而且命比纸薄,放在家里的第八天就摇身变成了挺干尸。
当虔冽把这个消息告诉花店女子的时候,她先是表示同情,听说连花萼都枯萎了的时候,她略带诧异地问虔冽。
“你每天给花浇多少水?”
“浇水?”虔冽一脸无辜地说,“我以为花店买到的花直接插到瓶子里就可以搞定了呢。”
“不是么?”他有点心虚地追问。
“天啊!那些无辜的花儿居然是被你渴死的!”花店女子的声音变得格外惊讶。
“对不起,我不知道……”
“你没养过花么?”
“我所知道仅限于那些办公室里养的盆景,据说那些盆景可以很多天不浇水,只靠吸收空气里的水份活下去。”
“好吧,从今天开始你每天晚上到我的花店做一个小时的伙计,我要把好好调教你,让你懂得怎样爱惜那些小生命,当然,工钱我会按时发给你的。”
“可是我还要……”
“没有可是!”
花店离公司不近,但也算不上很远,所以我可以有时间把自己的头发弄的像样些,也不至于因为加班而赶不上去Charles的第8班公交。
那花店女子,哦,我应该叫她零笙。在那次告别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任零笙。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平淡的人,一个不知道下一秒该前往哪里的家伙,或者说一个淡泊生活的病者。记得有人说过,影子是尘世间沾染的罪恶的尘垢,每每黑夜它们凝结成黑色的痂,流着脓。我每天踩着自己黝黑黝黑的影上班下班。歌者嘶哑着唱,到哪里寻找幸福?那些可怜的人儿啊,挣扎着伸出枯涩血液的手去捉那幸福干瘪的乳房,我却牢牢守着自己寂寞的过往或者不曾有过的过往。
或者我才是最可怜的那个,再或者说是可悲。我只是在不厌其烦地套用公式。
我没有爱情,爱情在我看来像儿时羡慕别家孩子手里金碧辉煌的玩具那样遥不可及。我向往着那胖乎乎的小天使用那尖利的箭矢射中我的心脏,我想我会看到我的爱情喷薄出鲜血。
十八站,雨水路,下车。我开始给脑子里的那些不安静因素注射安眠药,好让它们在见到零笙的时候不至于让我灵魂出窍。
而我现在想,我大概爱她。亦或是爱一个跟我同样的影子。
事实上我对零笙的一切一无所知。一切都是她自己一点一点告诉我的。我所能做的只是重复着一样的姿势坐8路公交,然后倾听她讲自己的故事。是的,只是听,她并没有让我做过什么真正的活,用她的话说我笨手笨脚的做什么事肯定会弄的一塌糊涂,还是不做的好,所以我这所谓的杂工生活的异常轻松。
9)这是个安详的城市,夜晚灯光会整齐地熄灭,没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和星巴克--这总会让我怀念远方的家。那里的夜晚总是很喧嚣,有明亮的路灯有整条街的小吃夜市。冬天的时候我总是起的很早,天亮的很晚,天空会下起细密的雪粒然后在路面结很厚实的冰,我总是很小心翼翼地骑着我那辆半新的自行车,戴着父亲的棉絮留在外面的宽大耳套。路上很多孩子在滑冰,在地上蹭着蹭着就会出现一道亮晶晶的银带子。我总是在那上面摔倒,连同我的车子,人仰车翻,然后看着那群孩子拖着鼻涕露出豁牙冲我笑。我记得我旧家的左面有座小山,山上开满了狗尾巴花和油菜花,还有野菊花。傍晚的时候我总是穿着凉拖鞋沿着石台阶跑到山顶,带着我的狗,看喷薄的夕阳。
我家的前面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再往前再往前,然后就可以看得到城市的中心了。有很多很多的人做着不同的事,为别人演绎自己的繁忙,或者说是繁华。我记得前面有家同学的父亲开的照相馆子。旁边有家不大但是很热闹的餐馆,有着明亮的橘色的灯光和干净好看的桌布,给我印象很深的是店里雕着龙的筷子,儿时的我曾偷偷藏了一双带回家,然后在灯光一下惊喜的望着上面的细致的纹路,顾不上拭去筷上的油腻。
我所能够回忆的只有这些,我的自行车已经破旧不堪,被父亲卖到了收购站。我的小山上现在总是会看到很多用过的避孕套,像从前的那些野菊花一样,摇曳啊摇曳。我的家已经搬到了市区。我已经换了三条狗--那条陪我看过无数次夕阳的狗的坟头已经开出了狗尾巴花。哦,还有那间小餐馆,现在已经被改成了澡堂子,每天同样会有很多的人进进出出,当然不是去吃饭。原来的餐馆老板新开了家比原先大三倍的饭店,叫做可意酒家。我进去寻找那些雕龙的筷子,可是我只看到一捆白森森的一次性筷摆在玻璃柜里。酒家的厨师大概换了,我吃了原来最喜欢吃的酱汁牛肉,然后难过地走了,当然,我还要极其不可意地付帐。
那条路旁是我的学校。学生时候的夏天始终很热,无聊而且漫长。没有快餐店的冷气和加冰的大号杯可乐,我总是喜欢把自己埋在学校里那些狭窄的巷子,坐在凉凉的石阶上背书写字,或者只是静静地坐着,那些葱郁挺拔的白杨和稍高一点的泡桐。阳光会顺着树叶的缝隙水一般流下来,在面前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上砸下淡淡的光斑。
那个时候的夜晚总有完不成的习题总有听不完的歌。总有小贩在叫卖于是各种小吃的香味就一阵阵飘过我们的鼻翼。那是最容易沦陷的时间,我们勾肩搭背穿过一道道街。夜市灯火灿烂,在风中绽放如花。学校班驳的铁栏杆又重新漆了一遍,这总会让我想起那些吹着凛冽的风的冬天,大地被冰封如同最坚硬的岩石。那些清晨总是天还很黑,我们揉着惺忪的双眼看着即将散去的星辰,于是那些日子就在我们浑浑噩噩的时候悄悄地溜走了。我是个习惯标榜自己孤独的人,就像我会义无返顾地只身来到现在的城市一样,我不愿被别人左右,所以只有孑然一身。
一个人的时间短暂而惬意,我的头发也一度长了很长。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时候冒上来的,只是模糊地记得一个时间我忽然惊奇地发现,抬头时会无意识地把遮眼睛的头发捋到一边,洗头时需要分开用两倍的洗发水,还有就是我发现我照镜子自以为帅了很多。那段时光总是刻意地去学着成熟。追求叛逆像是追一种时尚,即使骨子和脑子里都不曾有叛逆这个概念地存在,可是那时候的确觉得自己蛮像个大人。
头发留得很长的时候我开始频繁地跟女孩子约会,几近疯狂。用玫瑰堆砌地爱情城堡却并不能坚固若城堡。那些纸片堆出的东西怎么可能固若金汤,即使那些纸片据说是很韧性。可惜,读过点课本的都知道这个词用在断句里表示转折,所以年少的我当初并不了解,所以还是花掉不少的钞票买了不少的玫瑰,另外喝了不少失恋的酒。过了一个星期没有早饭的生活后,我毅然决然地决定跟爱情说拜拜。
一个不需要负责任的年代。我想,我也终究无须对谁的爱负责。
随缘抛下逃走 2007-11-16 11:57
10)凝诂的日记:
十二月八日,晴。我只是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注视那个影子。或许只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某次擦肩而过,亦或是很久以前了。我的思维仍旧是混乱不堪的,我想这与每天大剂量的香烟和咖啡不无关系,我想自己应该适当的吃点东西,离开尼古丁和咖啡因为我量身做的茧。
十二月十七日,大风。我想只是在寻找自己臆想中的东西,而他仍旧只是匆忙地乘电梯,焦急地等下班地铁,仍旧戴着卡地亚的手表夹黑色的文件夹,不曾注意其他。当他带着单纯的笑打开隔壁房间的门,我便会去贪婪地找,可是却终于不曾在他的手里见过黑曼佗罗。我不感到失望,只是想知道如果那些是幻觉,又怎可能如此真切。有时候会察觉自己的稚气和懦弱,而我并无精卫填海的勇气和决心。任何事物对于我都只是停留须臾的驿站,我没有太多时间来对某个瞬间专注,况且回忆这种事很是会促进衰老的,而我从来不喜欢那些褶皱在自己皮肤上驻留的感觉。
十二月二十四日,暴雨。天气最近或许成了上帝玩弄的对象,一直反复无常。他来敲我的门。说可能会在我房间里借住一宿,因为他的房间钥匙丢掉了而修理人员因为雨的缘故也无法及时赶来,他对我坦诚发誓以证明自己的言语,说他睡沙发便可以的。如果换做他人我绝对会嘲笑他的谎话,而我却万分信任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晴。那一夜睡得很熟。我从此知道他叫虔冽,我用各种颜色的马克笔在本子上重重写下他的名字。圣诞节的今天,我仍然相信昨天晚上的际遇是圣诞老人给我早到的礼物。我想我会好好珍惜。此时此刻我忽然想起阿甘的微笑,我想他终于可以看到幸福的我了,我对着他的方向笑起来。天空,湛蓝无云。
一月十日,晴。这段时间像小型号的瑞士军刀,很短很快,虔冽随着他与我的逐渐熟络而原形毕露。他是很需要依赖的人,什么事都会跑来问我。于是我自然而然地知道了零笙,那个花店的如水女子。而她在我心里更加若偶然飘进靴底的一根麦芒,无辜而又时时刻刻刺痛脚心。今天虔冽特意跑来送我一大罐糖果,却是为了让我帮他想办法约零笙出来。我的确很仔细地想了好一会,才说你带她去西边那家最大的电影院看电影吧,我这正好还有两张朋友送的票呢,浪费了怪可惜的。说完我果真从包包里翻出两张第二天的电影票递给了虔冽。用“果真”是因为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会这样做,把自己预备与虔冽一起看电影的座位让给别人。我是不是太傻了。
11)自打Charles开始打烊起,虔冽就一直保持着相同的姿势站在那里,头低得很低,手里攥着两张电影票。任零笙今天的装束跟以往并无不同,而见到她做完事情向自己走过来虔冽却仍感到一阵异常的悸动,支吾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虔冽?咦,这是?啊哦,约我去看电影呀!零笙笑了起来。而我们的虔冽的脸此时却红得像圣诞老人的鼻子,半天才小声地回答,嗯。零笙勾住虔冽的胳膊,看着他的不知所措,开心如同收到最好的圣诞礼物的那个孩子。
关上店门,一路向南。凝诂给的票是城市西边那家最大的电影院,而零笙却执意南行,她是活泼而喜欢热闹的人,不喜欢那里严肃的气氛。一路上东张西望,总要赖在有趣的小摊前待一会才肯走。正当虔冽帮零笙买她要的冰糖葫芦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的喧哗和橡胶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虔冽猛然回过头,心悬到了最高处,心里有个急急的声音,不要,千万不要是小说里写得那样。
事实证明小说里的故事情节都不必太当真,一直到确信零笙完完整整地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虔冽终于像个真正的男孩子一样紧紧攥住了任零笙的手不肯放开。
两个人赶到电影院的时候已然迟到,买了票入场时电影已放映了近半个小时。王家卫,好象看过很多遍了哦。零笙边笑边指着过道上的海报说。虔冽无奈地对任零笙耸了耸肩,零笙微微一笑,两人牵着手入了场。这个偏僻的影院其实只有寥寥数人在座,他们不费力气便找到了座位。
当虔冽低下头坐的时候,听到屏幕里的旁白: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你说这有多开心。
那你说这有多开心。
12)零笙看电影的模样得格外认真,虔冽却感到格外无聊,忽然间无话可说,这跟之前邀请零笙时候腼腆少言并不相同,他是一刻也无法安静的因子,何况是看安静地看完一部冗长失真的片子。正当虔冽东张西望想找些事做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了蜷在电影院角落的凝诂。此时她仿佛并没有看到虔冽,只是静静看着幕布,反射的光照在她的脸上,面无表情,不知道有什么征兆。
看完电影已是夜色十分。虔冽牵着零笙的手,天气凉丝丝的,风把虔冽的衣角吹起。虔冽说,一起去吃点东西吧。零笙点头应允,嗯。
两人来到一家干净的小店,要了茶汤,烤肉串,孜然炒面,两杯扎啤。虔冽想了许久也没有话题可说,倒是零笙先开了口。
“你知道吗,每个人都有盲点。”
“盲点?”
“对啊,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亲人还有自己的药一样,盲点也是很私人化的东西。”
“哦?是么?”
“嗯!比方说我喜欢你,我是说比方哦。”零笙淡淡地笑着说,“而你有另外喜欢的人,那么我便只能默默地喜欢着你喽,我便就是你的盲点了。因为你眼里永远也只有喜欢的那个人,永远也看不到我。又比方说这酒,饮酒的时候眼中只有酒,周围琐杂的人和事也便成了心中的盲点,这时候你也就不会为那些烦恼了……”酒是零笙要的。
“唔……”虔冽摇摇头吃下一串烤肉,想想又觉得零笙说得似乎很有道理,于是又点了点头。
“比方说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喜欢他了,我也永远只能作为他的盲点了……”
虔冽忽然感觉到零笙的语气与往常大不同样,转过头却发现零笙已经嘤嘤地哭出声来,眼睛像桃子似的,眼泪一滴滴砸在茶汤碗里。虔冽终于知道举手无措是怎样一回事了,他从来都不善于安慰别人,何况是正在哭泣的意中人。
“你……你别哭了……好么……”看着她为另外一个人在哭,虔冽不知道该是庆幸还是酸楚。
“他已经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永远回不来!永远见不到我了!”零笙忽然扑到虔冽的怀里,旁若无人地哭了起来。虔冽抱着零笙不知道怎么才好,只好静静地不说话。鼻子里扑来一股淡淡的酒精味道,掺杂着零笙头发的香味,很好闻。
他走了,我来了。或许这个开始很好吧,虔冽想,心中却又泛起一阵酸楚。
13)就这样,虔冽和零笙在了一起。虔冽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并没有多说,这很少见。我只是很虚伪地对他讲,祝你们幸福吧。确实很虚伪,我甚至听到自己手指骨骼碎裂的声音。我原本以为他送我糖果是因为在超市瞎逛时忽然想到我才买下的,我原本以为他会和我一起去看电影一起东张西望的,我原本以为他在电影院见到我的时候会给我打招呼像阿甘一样冲我笑。而我的以为总是错的。我想,也许我应该退离吧,他和她在一起,挺好。
凝诂这样想,而虔冽却丝毫没有察觉,仍然习惯每天把与零笙发生的事讲给凝诂听,讲到他与零笙去坐摩天轮,讲到他牵着零笙过马路,讲到他第一次吻零笙,讲许许多多他们之间的话。凝诂总是把眼睛望向窗外,但耳朵却很认真地不肯放过一个字。她总是听着听着就觉得自己是虔冽故事中幸运的女主角,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虔冽讲完之后总喜欢拍拍她的脑袋,说羡慕吧。她总是撇撇嘴说我才不稀罕,你刚才说的我没注意听。
就像书上说的,大三的下半学期里,像如花一样的女生都有了男朋友,而凝诂仍是孤单的一人。追她的男生络绎不绝,她只收他们送的大把大把Charles卖的曼佗罗。仿佛是不好的癖好,她只是俗气地想知道零笙是怎样味道的毒,会让虔冽爱得无可救药。爱一个人,就想了解他爱的所有,即便是他爱着的人。
凝诂从那些送花给她的男生们口中逐渐知道,零笙是怎样的女子,美丽聪慧,温柔和气。凝诂是倔强而要强的孩子,不免带着点气地想那又怎样,不过是相貌姣好的平凡女子罢了。
凝诂本就是天真如斯的人,想法也直来直去,这会又忽然好象变得特别憎恶任零笙,兀自发了半天脾气,又想不出憎恶零笙的理由,只得恹恹做罢。
随缘抛下逃走 2007-11-16 11:57
14)小说便就是有这样的恶俗,平静的湖面总要荡漾起个波澜。那天虔冽整理完文件后便习惯性地到凝诂房间找她聊天,却发现房门大开,凝诂不见踪影。茶几上留着字条:想见到凝诂的话,今晚10点到市郊区的湖边来,否则她就会死。虔冽看得触目惊心,整个下午坐立不安,没有胃口。终于等到了夜幕降临,虔冽乘计程车又步行了好一阵子才来到郊外湖边。此时湖面上安静异常,风轻轻吹着刚发出嫩芽的柳条,因为前几天刚下过雨的干系,空气中一直有泥土和植物的清新味道。虔冽在湖边呆立了许久,猛然想起凝诂。随即呼唤起凝诂的名字,声音在寂静地湖面上一波一波穿开,显得格外清楚。
忽然间一双手从虔冽身后将他死死抱住,虔冽心里猛得一沉,捉住那双手正要用力却听到身后传来女声,是凝诂。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凝诂松开手,咯咯地笑了起来。
“傻丫头,我还以为你出事了呢,我都急死了!”虔冽松了口气,心也放下来了,“以后别这样玩了哦,人吓人,要吓死人呢!”
“我没玩,就想知道你心里有没有我,我和任零笙,哪个会重要些呢?”凝诂略显诡异的笑容绽放开来,在月光下阴森森的。
“你乱讲什么呢,脑子坏掉了吧。回去去医院给你好好洗洗脑。”虔冽心里虚虚的,但仍装作平时的模样。
这时候虔冽的手机响了起来,虔冽接过,是零笙。虔冽刚准备说话,平日安安静静的凝诂却一反常态,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子,抵在自己的手腕上对虔冽大声说:“对她说你要和她分手,现在就说!不然我就割开自己的血管!”虔冽此时心如乱麻,又看到凝诂用刀子往自己手腕上扎去。零笙温和的笑声就在耳畔,他却无法让自己发出一点声息。
任零笙此时正在一家24小时经营的超市里一边逛一边给虔冽打电话,还不停地追问他苹果酱和菠萝酱哪个好吃些,对于虔冽在电话另一头的沉默并未察觉,仍是自顾自的说。然后她听到话筒里传来平日里最熟悉不过的声音:“我们分手吧。”
15)虔冽无法理解凝诂突如其来的变化,就像任零笙无法理解虔冽为什么会突然说分手。凝诂已经蜷在虔冽怀里沉沉睡去,她毕竟是个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仍能安心入睡,像是孩童刚做完游戏般的困倦。虔冽却不能让自己的大脑停滞,他的脑海里萦绕着全部是零笙的名字,根深蒂固,又怎能只句不过三秒钟的话便矢口否认感情。而他却并不能伤害凝诂,这许久不长的时间里,他早已把凝诂当做自己的妹妹。
任零笙回到家中把包放下,她买了很多东西以至于自己都惊讶可以提着这么多东西走这么长的路,她想或许以后很长时间都不用出门了。第二天,零笙开始发高烧,间接性休克。直至被来送信的居委会奶奶发现,送往市医院急诊。
虔冽此时正在陪凝诂逛街,看到那辆白色救护车呼啸而去,漫不经心地想着心事,听不进凝诂在耳畔唧唧喳喳的言语。路过Charles的时候虔冽发现店门仍然关着。心想或许零笙再也不会原谅他,心中兀自难过了一阵,转身离开。
凝诂已然发现救护车里的病人是任零笙。先是惊讶,而后内疚,最后又坦然起来。心里一边想不能让虔冽知道一边兀自担心真会出什么事,左眼莫名地跳个不停。或许是昨晚没睡好今天就瞎想了,凝诂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偷偷地看虔冽。他正东张西望显得极其烦躁,牵着凝诂的手也显得漫不经心,极为潦草。路过Charles的时候凝诂感觉到虔冽停了一下,抬起头看虔冽,他呼出一口气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一个人转身走掉。凝诂看着虔冽落寞的背影,忽然自责起来。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走一直到暮色四合,凝诂忽然想起虔冽以前总会傻傻地跑来跟她聊天,拍她的脑袋的模样,看着虔冽在前走的脊背,微微苦笑了一下。
忽然松开虔冽牵着她手调头朝医院的方向跑去。虔冽愣了一下,却仍很快追了上去,他并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希望凝诂不要再出事。尾随凝诂来到市医院,又经过一番周折跟着她来到一间干净病房。虔冽一眼就认出床上躺的正是任零笙。
零笙这时候仍昏迷不醒,体质一向不好的她由于血管太细,医生只得将药物从她头部较明显的血管里输入,淡蓝色的液体管仿佛无限深入到她浓密的黑发里。凝诂气喘吁吁地回过头,却发现虔冽,这个曾标榜自己三岁起就从未哭过的男人眼睛里源源不断地淌出水来。凝诂忽然也很想哭,她总是这样,看到别人哭的时候她才会有想哭的冲动。这天夜里,有两个人眼中只有一个人,虔冽眼中只有昏迷的任零笙,凝诂眼中只有虔冽。爱一个人,眼中便已没有其他,爱便是盲点的根源,眼中只有爱人却永远对身后那些爱自己的人视而不见。盲点会是终将永远存在着。爱和被爱的故事,也会不断地继续下去。
此时此刻,凝诂格外地希望任零笙能早点醒过来。